财政部确定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可收取三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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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老记.财政部确定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可收取三项费用[J].湖北档案,2008(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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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老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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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6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以“财综2008144号文件”下发《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时可以收取检索费、复制费和邮寄费.且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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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信息 行政机关 财政部 费用 国家发改委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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