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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教义诊”公益活动
摘    要:江苏省教育厅近日透露,决定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发放《义务教育证》。领取《义务教育证》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1.江苏省境内农村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在江苏省境内省辖市市区范围内的公办及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3.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的城市居住,并有暂住证;4.父母或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5.具有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6.符合暂住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规定。

关 键 词:义务教育阶段  江苏省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  民工子女  学杂费  教育行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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