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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美原则"的得与失
引用本文:刘海波.论"三美原则"的得与失[J].考试周刊,2008(36).
作者姓名:刘海波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中国新诗自诞生伊始,就交织着自由体诗和新格律诗之间的论争与融合.在尝试新格律诗创作的过程中,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格律派创立并实践了"三美原则":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成就最高,影响也最大;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等原因,缺失也在所难免.

关 键 词:新诗规范  三美原则  音乐的美  绘画的美  建筑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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