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河流的文化生命及其对河流伦理学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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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清举.论河流的文化生命及其对河流伦理学的意义[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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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清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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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300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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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生命概念存在科学主义、生物还原论和本质主义等缺陷,生命应是具有广泛性、层级性的家族类似概念.河流的文化生命是它的自然生命的升华,是"在人与河流相互交往、理解、诠释的实践基础上产生的河流对于流域地区文化和历史的内在性和本质性的塑造和影响".河流的文化生命诞生于审美,是人类精神自由的表现;它是一个具有实在性的知识概念,它的认识方式是文化理性;它对建立河流伦理学的意义在于把道德共同体扩展到整个自然界,肯定自然的价值和权利,丰富补充"实践"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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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族类似的生命观 河流的文化生命 河流伦理学 道德共同体 |
On River's Cultural Life and Its Significance to River's Signific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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