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档案要坚持"四项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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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建国,杨中花,王蕴.公布档案要坚持"四项原则"[J].山东档案,200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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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建国 杨中花 王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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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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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布档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研究性、主动性、技术性强的系统性工程。同时,公布档案具有不可逆性,一经向社会公布,公布机关对其利用就难以实施有效的控制。因此,公布档案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关键是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第一,要坚持党性原则 党性原则是公布档案的根本原则。公布档案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自觉为发展先进社会生产力服务,为发展先进文化服务,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因此,公布档案要从党和国家大局的需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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