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要加强语文规范普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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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均.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要加强语文规范普及教育[J].现代语文,200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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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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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语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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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经江泽民主席签署的2000年第37号令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字法》(以下简称《语法》)是国家语言字的基本政策,此法的实施是全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重视精神明建设的一项具体体现。在《语法》规定的范围内,是不是按照规定执行,体现一个人或一个单位的法制观念和明素质。有关单位应该把宣传《语法》的内容作为当前一项迫切任务来执行。学校尤其是贯彻《语法》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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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文 普及教育 学校 体现 语言文字 单位 中国 国家 人民生活 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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