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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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胜.构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J].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12,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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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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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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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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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流域自然整体性和河流流动性的影响,流域水污染治理一般都涉及跨行政区问题。笔者分析了当前我国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困境,进而指出,流域管理体制不科学、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环境执法有效性不足、治理主体之间权利与信息不对称是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的最大障碍。对于如何构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笔者提出5点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增强主管部门执行力;实行“河长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实行异地开发补偿,促进上下游地区激励相容;鼓励公民参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流域产权制度,克服污染治理的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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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跨行政区 流域 水污染 区域协同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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