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教学要以人为本"的呼声日益高涨,学生的权利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学校、教育法学专家的关注.<山东教育科研>杂志上曾刊登过一篇名为<学生易受侵犯的十种权利>的文章,作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指出了学生的十种权利,即: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身体健康权、表达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与通信秘密权、财产权、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休息权等等.学生的这些法定权利毫无疑问不能受到侵害.但在教学中,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下在法律条文中找不到的学生权利也要引起学校和教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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