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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激发中职法律课堂生命活力的探究与实践
引用本文:张巍.关于激发中职法律课堂生命活力的探究与实践[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35):42.
作者姓名:张巍
作者单位:辽宁省朝阳县职业中专 辽宁朝阳 122000
摘    要:中职法律专业教师应该从学生求职就业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出发,践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情感世界,通过情景教学、内容整合、手段创新、合作探究、激励评价等优化策略,保证学校法律理论教学的目的性,促进学校法律理论学习与社会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使法律学习真正成为点燃学生智慧的火把,在激发中职法律课堂生命力的探究与实践中提高教学质量.

关 键 词:中职法律  课堂教学  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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