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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弱者保护功能之评析
引用本文:刘芸.新《婚姻法》弱者保护功能之评析[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4(4):17-24.
作者姓名:刘芸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社科部,浙江,温州,325000
摘    要:《婚姻法》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向来具有弱者保护功能。针对20年来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婚姻法》进行了修订。新《婚姻法》在弱者保护方面增加了内容,增强了力度。但由于新《婚姻法》只是阶段性立法措施,在弱者保护功能上还存在不足之处。此外,考虑到社会生活的实际与复杂性,《婚姻法》还可以再进行更进一步的规定。

关 键 词:《婚姻法》  弱者保护功能
文章编号:1008-309(2001)04-0017-08
修稿时间:200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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