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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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崇良.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分析[J].现代教育科学,202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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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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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衡阳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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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法治视野下教育惩戒的权责边界与制度优化研究”(项目编号:JJ21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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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惩戒是复杂而敏感的教育议题。我国《教育惩戒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教师法》相关条款的修改在即,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基础仍需探讨。明确教育惩戒权的性质,区分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主体,是正确看待教育惩戒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教育惩戒权既要有教育基础,又要有法律依据,需要法律的确权和赋权。用法律制度来规约权力、保护权利已成为新常态,教育惩戒权应明晰其法律属性。教育惩戒权体现出很强的权力与权利的双重属性和权义复合性。教育惩戒权可分为学校惩戒权和教师惩戒权。高校教育惩戒权与中小学教育惩戒有所不同,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现代学校教育秩序的构建,应通过“良法”之治和人治结合,实现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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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惩戒 学生管理 教师惩戒权 教育惩戒权 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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