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教育
科学、科学研究
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体育
文化理论
信息与知识传播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新《广告法》实施后“广告新闻”现象分析
作者单位:
;1.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摘 要:
新《广告法》实施后,各种假广告和与医疗卫生相关的违法广告得到了一定遏制,但报纸和电视上的"广告新闻"现象,违法行为仍然较为普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对象,目前均为广告主,刊播违法广告的传媒少有受到处罚,频繁出现在报纸、电视新闻中上的"广告新闻"未被触及。笔者认为,"广告新闻"(包括软文)大多数应通过传媒自律来解决,但传媒养成了一种惰性,这些属于职业自律的事情,非得通过党政系统直接下达指令才会纠正,缺乏自我约束的良好惯性。
关 键 词:
广告法
广告新闻
软文
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自律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