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告的性意象表达与审美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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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金戈,李小燕.论广告的性意象表达与审美原则[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3):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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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金戈 李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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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动漫与艺术设计系,湖南,长沙,410100 2.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湖南,长沙,4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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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告中的性意象表达具有视觉传达的刺激性、画面设计的审美性、表达方式的个性化等特征。作为一种传播文化的载体,广告应承担起弘扬精神文明风尚、塑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责任。因此,性意象在广告中的艺术表达应有健康高尚的审美追求,创设符合国情人情的性感表达,紧扣指称对象的功能和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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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告 性意象 表达 审美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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