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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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特约记者裴萱报道: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通知指出,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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