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名誉权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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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林泉.三苏名誉权的法律保护[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23(5):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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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林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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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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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人的出生,不仅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因为身分不同,地位和权利也不一样。李开周在《北京青年报》2020年11月4日发表的《如果王弗还在,苏东坡会再娶吗?》一文中,提出苏辙是苏洵两个小妾中的一个所生,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和阐明理由,甚至连线索也没有提供。此观点经媒体传播后,产生了负面影响,引起苏学研究者和苏氏后人的强烈不满。苏辙为程夫人所生有不少史料证实,可谓早有定论,即使有疑问,也可以作为一个学术问题进行严肃的探讨。苏辙为苏洵小妾所生的看法缺乏证据。妾与妻的身分是清楚的,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和保障也不同。对于李开周的谬论,侵害历史文化名人名誉权的,应依法追究其责任,以维护三苏历史文化名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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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苏辙 生母 历史文化名人 名誉权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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