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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理教学中运用发现法之一例
引用本文:张恒渤.在地理教学中运用发现法之一例[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1983(1).
作者姓名:张恒渤
摘    要:发现法是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布鲁纳在课程中改革中极力提倡的。 (一) 所谓发现法,就是在教师指导下的发现学习,它不只是一种科学研究方法,也是一种学习方法。布鲁纳对“发现”一词的解释是:“发现不限于那种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的行为,确切地说,它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方法”他的主要用意在使学生独立工作,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自行发现问题和掌握科学原理。他非常重视人的主动性,认为人的认识过程正是通过主动地把进入感官的事物进行选择、转换、储存和应用,以至于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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