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教师“职业亚健康”纳入工伤保险的相关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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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融.将教师“职业亚健康”纳入工伤保险的相关探讨[J].今日科苑,2010(8):256-256,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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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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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人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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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者因其从事的职业的影响而进入亚健康状态,被称作职业亚健康;教师职业亚健康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因工作需要导致的身体过度疲劳、因工作性质带来的心理压力等。教师职业亚健康不属于法定职业病,不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而职业亚健康给教师身心带来巨大伤害,进而给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政府应完善立法,将教师职业亚健康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并加强对教师职业相关疾病的预防,着重于对职业亚健康教师群体的职业康复。同时,教师群体本身也应在工作中增强维权意识,重视自身健康,避免遭受工作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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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 职业亚健康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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