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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改革
引用本文:陈学权.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改革[J].现代教育科学,2009(7).
作者姓名:陈学权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GH08072)
摘    要: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关 键 词:法律硕士  学位教育  培养目标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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