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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话于世”错在哪里?
引用本文:
楼兰.“公话于世”错在哪里?[J].学子,2003(6).
作者姓名:
楼兰
摘 要:
“诸”是文言词,可作代词、代词兼介词、代词兼语气词。“诸”可以理解为“之于”的合音,用在动词之后。其中的“之”字是前面动词的宾语,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字常介绍出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可译为“在”、“到”等。例如:(1)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列子·汤问》)——把它放到渤海的边上,隐土的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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