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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对档案馆的文化性过度解读
引用本文:宗培岭.不能对档案馆的文化性过度解读[J].兰台世界,2009(17).
作者姓名:宗培岭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摘    要:每当谈起档案馆的基本属性时,档案界多数人会认为是文化性,其理论依据可能主要是<档案法>中所称"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有人甚至把档案的文化性抬高到了不适宜的高度,认为"档案的第一要义和本质属性是文化,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的传承载体,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要素".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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