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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管理新规定亮相萍乡
引用本文:萍乡市教委.义务教育管理新规定亮相萍乡[J].江西教育,2002(17).
作者姓名:萍乡市教委
作者单位:萍乡市教委
摘    要:萍乡市教委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近日发出通知:严禁学校和教师暑期利用办特长班、兴趣班等组织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上新课或做假期作业,严禁借机向学生推销有关学习用品和资料。学校暑假期间开办的“兴趣班”、“特长班”,要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收费标准,严格配备师资。严禁在报刊上或宣传广告栏中刊登(张贴)招生广告。严禁学校开设重点班,已经开设的,要立即停止。学校编班安排,在师资配备、班额等方面,合理分配,使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更不能以开设重点班的名义,对学生收取各种费用。严禁学校擅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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