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讯阶段辩护证据的收集 |
| |
引用本文: | 石会燕.论审讯阶段辩护证据的收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6):124+280-124,280. |
| |
作者姓名: | 石会燕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 |
摘 要: |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审讯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揭露、证实、惩罚、打击犯罪,确保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实现不枉不纵。根据刑事诉讼法学对证据的分类理论,证据可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亦称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侦查审讯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运用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证据,特别是辩护证据。这样才能避免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保证我们侦查办案的质量。
|
关 键 词: | 审讯 取证 辩护证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