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见习教师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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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国富,龙洋.对我国见习教师制度的思考[J].教学与管理,2007(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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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国富 龙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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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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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见习教师制度的现状解读 1.见习教师制度的内涵 所谓见习教师制度是指对见习期教师进行培养管理的一种制度.时间上是指获得相应学历的申请者通过一定的审查、考核程序进入见习学校到最后成为一名正式教师的过程.内容上包括了见习教师的教学、对见习教师的指导、评价和考核,以及对见习教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应职责.形式上主要是以"学校为基地"的培养模式.在我国,尚未对新教师的见习构建独立的制度体系.但一般在实施的过程都采用一年作为见习期,内容上主要也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形式对新教师进行教学实践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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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培养模式 教学实践 学校组织 见习期 实施 制度体系 新教师 基地 行政部门 制度教育 的管理 评价 指导 的教学 过程 程序 考核 申请者 学历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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