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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摘    要:正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政策,进一步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我市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相关政策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关 键 词:人口管理  儿童少年  基础教育处  教育行政  小学毕业生  管理办法  优惠政策  外国语学校  招生学校  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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