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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生的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寇晓凤.浅谈学生的主体地位[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8,5(9).
作者姓名:寇晓凤
作者单位:陕西省铜川市泰山中学,铜川727000
摘    要:新课程理念要求我们更新观念、转变角色,让学生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以学生为主体,这是进行素质教育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真正把课堂还给学生,学生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

关 键 词:新课程理念  学生  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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