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的惯性不能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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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席桑田.物体的惯性不能忽视[J].物理教师,19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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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席桑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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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樟树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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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惯性定律表明任一物体或物体的某一部分在任何时候都有维持其原有运动状态的特性。若在某个方向上所受的合外力为零,在这个方向上的速度就不会改变;从牛顿第二定律可知;若它在另一方向上所受的合外力不为零,将导致它在该方向速度相应变化。在近期出版的“名师启迪丛书”和某些书刊所举例题解法中,对物体惯性有其疏忽之处。例1、一根粗细均匀的软绳,3/4在光滑水平桌面上,1/4垂在桌边(图1)。若软绳从静止开始下落,问开始全部离开桌面时的速度是多少? 这是一类变力做功的问题,为了避免用积分来解答,一些书刊采取如下几种“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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