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斌余案到澳大利亚大众传媒的藐视法庭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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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鸿峰.从王斌余案到澳大利亚大众传媒的藐视法庭罪[J].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06,13(4):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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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鸿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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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传播系,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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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往往是两种竞争性的公共利益,新闻报道可以监督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但当媒介过度介入尚处于审理程序中的案件时,审判者、证人和涉案人员受到新闻舆论的影响难以避免,最终影响正义独立、公正地施行。最近中国媒体在王斌余案审理过程中各执一端的评论一度使二审结果更加扑朔迷离。借鉴澳大利亚大众传媒法对类似报道的司法实践,尽管两国法律体制存在重大差异,在我国法制建设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平衡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审判尤为复杂,但批判地吸收相关立法和司法理念,对于我国新闻业的规范发展,可收他山之石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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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王斌余案 澳大利亚大众传媒 藐视法庭罪 |
文章编号: | 1008-6552(2006)04-00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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