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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国际函件航空费的调整依据
引用本文:汪士逊.建国初期国际函件航空费的调整依据[J].上海集邮,2014(1):37-39.
作者姓名:汪士逊
摘    要:查找国家邮政部门编著的资料性图书,关于上世纪60年代前后的国际函件航空费,从1955年1月1日至1976年底,均未有变动,即每10克国际函件航空费为:寄亚洲各国0.32元、寄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含经捷克转西欧)0.48元、寄其他各洲(含经香港转西欧)0.80元,某些省份的《邮电志》附有邮资表,其国际函件航空费在1955一1976年间,也都没有变化②③④,直至1977年1月1日才有新的国际函件航空费,这显然不符当时的邮政实际。

关 键 词:国际航空  函件  资费  邮资  邮政部门  邮票  社会主义国家  调整  邮电部  邮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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