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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离婚”小议
引用本文:
草木.北齐“离婚”小议[J].历史教学问题,1992(4).
作者姓名:
草木
摘 要:
儒家具有法律意义的“三礼”(《仪礼》、《周礼》、《礼记》)中,对妇女出嫁“从一而终”有明确规定。西汉刘向的《列女传》,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东汉班固编定的《白虎通议》,特别是班昭撰写的《女诫》,更突出宣扬了“从一而终”,极大地束缚了妇女的婚姻自由。但汉代以来,妇女离婚的事例也不鲜见。试以《北齐书》所记数例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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