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告“公安”——记一次难忘的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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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雪.“百姓”告“公安”——记一次难忘的采访[J].新闻与写作,1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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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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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年3月的一天,我到南京采访,无意中听到人们在议论一件事:“涟水县的两个农民还挺胆大,居然敢告公安局!”“那不是瞎告吗?他就是再有理也赢不了啊。”“他们是冤枉的,这父子俩不但被人打了,还被公安局拘留,你说,他们能不告吗?”当我不解地问其原因时,他们告诉我:“这父子俩因家里人被欺,去找公司党委书记评理,书记理屈词穷,先动手打了人。而当地公安局认定这父子二人扰乱单位工作秩序,父亲被拘7天,儿子被拘10天……。”我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全国刚刚公布实施,农民告公安局这件事,很可能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但当我询问开庭的日期时,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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