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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邓小平理论对中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提升
引用本文:杨艳春,毕红芳.试析邓小平理论对中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提升[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6(5):15-18.
作者姓名:杨艳春  毕红芳
作者单位: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所,江西南昌330099
基金项目:教育部2005年人文社科基金项目(05JA710002);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执政合法性研究.
摘    要:邓小平理论不仅提高了中共执政有效性,而且在多方面开辟了中共执政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新资源:在重新恢复和确立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过程中,开辟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新资源;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考,从意识形态上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法性;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我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关 键 词:邓小平理论  执政有效性  意识形态合法性
文章编号:1672-1217(2006)05-0015-04
收稿时间:200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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