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邓小平理论对中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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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艳春,毕红芳.试析邓小平理论对中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提升[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6(5):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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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艳春 毕红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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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所,江西南昌33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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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2005年人文社科基金项目(05JA710002);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执政合法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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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理论不仅提高了中共执政有效性,而且在多方面开辟了中共执政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新资源:在重新恢复和确立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过程中,开辟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新资源;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考,从意识形态上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法性;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我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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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邓小平理论 执政有效性 意识形态合法性 |
文章编号: | 1672-1217(2006)05-0015-04 |
收稿时间: | 2006-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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