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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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息才.学校应尊重学生个性发展[J].广西教育,2008(3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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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息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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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桂林市雁山区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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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部公布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新增“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针对个别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而提出的。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受“考试指挥”所左右,当前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而恶性竞争的状况仍未有根本的转变,“考考考,教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的思想仍根深蒂固,不仅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直接建立于“分数”,而且社会也把产“高分”作为衡量“名校”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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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个性发展 学校教育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应试教育 恶性竞争 中小学 教育部 升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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