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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06年6月29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有4个方面内容值得大家关注。第一,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二,将素质教育写入法律,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第三,教育均衡发展观念贯穿始终。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第四,对教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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