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的名义,不等于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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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太芹.以“爱”的名义,不等于爱[J].班主任之友,2008(6):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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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太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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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长丰陶楼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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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常见:恋人间,一个对另一个说:你看看,我就为了爱你,放弃了什么什么;我就为了这个家,才怎样怎样,所以你必须要对我如何如何。母亲对孩子说:你看看,自从生了你之后,我工作也落后了,人也变老了、变丑了,我一切都牺牲了,都为了你,你为什么还不好好学习呢?站在课堂上,看到学生在窃窃私语,或者昏昏欲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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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爱” 名义 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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