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司法保护”的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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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宁.走出“司法保护”的误区[J].新课程导学(上),2013(3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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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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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中学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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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平时的教学实践中,一些学生经常走入司法保护的误区。将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混为一谈。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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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立法保护 公安机关 电子出版物 违法犯罪行为 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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