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黍”字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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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尚海.“黍”字质疑[J].宁夏教育,198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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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尚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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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嘴山郊区尾闸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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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核月记》(初四册)一文中关于“高可二黍许”的“黍”字,课文注释为黄米,“高可二黍许“即大约有两个黄米粒那么高”。我以为这是不确切的。 在一般情况下,把“黍”解释为黄米是无可争议的,但是在《核舟记》中作此解,就似乎欠妥了。前文作者说“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如果说舟长八分多,而它的高度只有两粒黄米左右,那就只能利用半爿桃核,雕一只没有棚的“舢板”了,而作者接着又说“中轩敞者为篛篷”。这就令人费解了。再者,舟长“八分有奇”,而高度只有两粒黄米高,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造型上都是无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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