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开展城乡职业高中毕业生技术等级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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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那崇峻.沈阳市开展城乡职业高中毕业生技术等级考核[J].教育与职业,199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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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那崇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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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促进教育制度与劳动人事制度的同步改革,进一步提高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实际操作水平,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沈阳市劳动局、沈阳市教委在总结1987年以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制订了《沈阳市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学校毕(结)业生技术等级考核实施办法》。这个文件规定:职业高中技术工种毕业生由三级工起逐级考核,最高考至四级;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依据成绩确定等级,一般职高四级工控制在15%以内,重点职高四级工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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