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遗嘱制度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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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伟伟,宋慧.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遗嘱制度评析[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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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伟伟 宋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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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江西赣州3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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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本位强调血缘关系与身份以及亲属之间亲情,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对遗产拥有法定的特留份继承权。个人本位以意思自治为其基础,财产最终处分权归属于财产所有者。学界目前提出的家庭本位特留份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立法应当坚持个人本位,坚持遗产"扶养"的立法精神与理念,保留原有的必留份制度模式,明确法院在决定必留份份额时应当考量的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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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本位 个人本位 遗嘱制度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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