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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语言的准确与模糊
引用本文:马明利.法律文书语言的准确与模糊[J].新闻爱好者,2008(2):23-25.
作者姓名:马明利
作者单位:马明利(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诉讼参加人等主体,在法律活动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法律文书的语言是体现法律文书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法律文书语言是一种有别于自然语言的技术语言,要实现法律文书的特定功能,就需要选择和使用最准确的语言材料及其表述方法,使法律文书充分、完美地体现其宗旨和特定的法律信息。同时,它也不排斥模糊语言的运用。在法律文书的写作中,

关 键 词:法律文书  技术语言  模糊语言  司法行政机关  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活动  诉讼参加人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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