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财产权缺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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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龙.农村教师财产权缺损[J].中国教师,2004(7):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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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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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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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缺损是指特定的法定权利在实现过程中,其基本内容全部或部分丧失,它是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与侵权行为同属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缺损在农村教师队伍中普遍存在,但当前农村教师权利缺损最严重、最受人们关注的是教师财产权和人身权缺损。限于篇幅,本文通过对湖南南部某乡所做的调查,以典型事例的方法来论述农村教师财产权缺损。乡作为我国最小的行政区,又是农村基础教育的基本单元,以我国中部地区一普通乡为代表,虽说有以偏代全的嫌疑,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农村教师财产权缺损的严峻现实。对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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