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重构 |
| |
引用本文: | 徐莹.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重构[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6,5(1):59-61. |
| |
作者姓名: | 徐莹 |
| |
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湖北荆州434100 |
| |
摘 要: | 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存在多种观点,其中法律真实不能成为一种证明标准。我国民事诉讼应采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标准,以重构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
关 键 词: | 证明标准 优势证据证明 多样性 |
文章编号: | 1672-2035(2006)01-0059-03 |
收稿时间: | 2005-09-10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