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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法律顾问受权声明
引用本文:潘军.本刊法律顾问受权声明[J].档案与史学,2009(7).
作者姓名:潘军
作者单位: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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