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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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伟农.上海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J].兰台世界,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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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伟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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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明确规定各涉及机构改革和调整的机关,要把档案的管理和处置纳入本机关机构改革和调整实施方案,纳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使之与机构撤、并同步进行。涉及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和规模变化的机关,其变化前后所形成的档案,仍作为一个全宗连续管理。各有关机关要在变化后一个月内,将具体变化情况报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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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市委办公厅 机构改革 档案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 市政府办公厅 档案材料 移交工作 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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