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民主管理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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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震华.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民主管理的探索[J].人民教育,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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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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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太原市新建路小学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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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学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这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但是这种体制并没有定式,它也有一个建立、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还需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如学校民主管理就是其中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权利高度集中,如果没有民主管理作其坚实的基础,这种集中制就如同是空中楼阁。因此校长必须坚持民主管理,发扬民主作风,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以调动教职工以及家长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这不仅能保证校长决策的正确、可行、科学,而且能使学校的目标变成群体的自觉行为。这是办好学校的保证,也是培养民主意识的最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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