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作秀大王"告搜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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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万卿.河南"作秀大王"告搜狐[J].记者观察(上半月),2005(3):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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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万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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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2月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作秀大王”起诉搜狐一案。这位“作秀大王”叫马献青,河南濮阳人。此前,他曾“秀”出过“卖屁股”“征伴侣”“卖孩子”“大耳怪”等热门新闻。“作秀大王”状告搜狐,缘于他策划的一场“街头求助秀”前不久,为救助一位湖北的大肚女童,他搞了一系列别出心裁的“策划”,共募捐11万元。这场“街头求助秀”被媒体追踪报道后,也被网站转载。但搜狐网在转载时,因标题的一字之差,激怒了“作秀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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