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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合法性、意识形态与国家形象传播
引用本文:李彦冰.政治合法性、意识形态与国家形象传播[J].现代传播,2012,34(2).
作者姓名:李彦冰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同系中广协高教传媒基地“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视野下的国家形象传播问题研究”
摘    要: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访美期间,在纽约时报广场的大型电子屏幕上播出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针对这一由国家主导的宣传行为,研究者和一般受众均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国外受众尤其是美国的受众并不会对诸如国家形象宣传片这类由政府包装的宣传产生出任何的兴趣;有人认为这种公关行为至少可以增强美国对中国的认知;这西种看法均是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来看待国家形象宣传片的播放的.有人从传播内容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人物篇》所出现的人物并不能全面地代表中国,甚至有些人并不具有资格出现在国家形象宣传片上.不管是从传播内容的角度分析,还是从传播效果的角度进行评估,都没有触及国家形象宣传片与国家形象的传播与构建之间的本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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