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学习习惯的主体和客体
引用本文:郑步梅.学习习惯的主体和客体[J].中学文科,2008(5):155-156.
作者姓名:郑步梅
作者单位:广西贺州市八步第一中学,542800
摘    要:《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养成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的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语文课程标准》对良好语文习惯的养成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如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对汉字有浓厚兴趣,主动识字的习惯;读书看报的习惯;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默读的习惯;集中精力,专心致志读书的习惯;做读书笔记的习惯;使用各类工具书的习惯;

关 键 词:学习习惯  《语文课程标准》  客体  读书笔记  语文学习  学习方法  语文习惯  写字习惯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