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两种保护模式的比较——基于法经济学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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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苑芳凯,宋文娟.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两种保护模式的比较——基于法经济学视角[J].商情·科学教育家,20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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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苑芳凯 宋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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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 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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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制定和实施后,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制定法律进行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然而目前学术界对于采取何种立法模式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仍然存在较大争议,而且主要是集中在著作权保护模式和特殊立法保护模式这上.本文在法经济学的视野下,以效率为标准,通过成本——收益分析,以实现利益平衡为目标,对著作权保护模式和特殊立法保护模式进行比较,最终得出今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应当以特殊立法保护模式为宜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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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经济学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著作权保护模式 特殊立法保护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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