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法制现代化的社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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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黎.市民社会:法制现代化的社会基础[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1,1(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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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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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经法院法律系,江苏·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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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认为,法制现代化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从政治、经济、精神和人员等方面为法律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因而,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既是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有效之方,也是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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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现代化 市民社会 社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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