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伦理的“三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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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进军.论教师伦理的“三重性”[J].当代教育科学,2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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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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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陇东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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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甘肃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高校与职业院校重大委托和重点课题“基于混合学习的县域教师培训体系构建策略研究”(项目编号:GHBBKZ038);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甘肃东部地区教育贫困类型分析与精准扶贫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8A100)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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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师伦理具有基于人的共性伦理、立足群体的群性伦理和面向个体的个性伦理三重属性。共性伦理是基于"人"的基本伦理属性,强调教师作为"人"的基本伦理;群性伦理是立足教师群体的群性伦理属性,强调作为"教师"的群体性规范伦理;个性伦理则是面向教师个体德性的个体伦理属性,核心在于形成教师个体德性的高位伦理。澄清教师伦理的三重属性,旨在全面认识教师伦理并据此给予教师伦理的不同期许与合理要求,促使教师伦理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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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伦理 共性伦理 群性伦理 个性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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